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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两个孩子,妻子离家出走了,一年多没回家了,也不给孩子抚养费也不给家里联系。并且在外面多次打胎。家里目前经济状况是有一个贷款买的门市,大概价值25-30万,负债28万,请问我应该怎么起诉。我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得到些什么保障

婚姻家庭重庆市2024-11-26 08:44:5415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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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限制。同时,可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门市和债务。
    回复于 2024-11-26 08:52:02 咨询他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6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你有对方婚姻过错的情形,证据材料,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4-11-26 08:59:3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2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还没有离婚吗,需要先起诉离婚才能申请要求支付抚养费及其他赔偿
    回复于 2024-11-26 11:25: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4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进行诉讼,要求承担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26 16:35: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8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1-26 18:02: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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