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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请问一下:我去饭店吃饭 之后给了差评 店家认为我给的差评不属实 之后微信朋友圈公开了我去用餐的视频 评论:逃单是小事 做人太没底线。这样的情况下 我可以告她侵犯我肖像权和名誉权吗?

侵权维权浙江省-宁波市2024-11-22 14:21:471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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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289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真实情况是你逃单了吗?还是说你只给了差评
    回复于 2024-11-22 14:45:0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1-22 14:45:51

      只给了差评 没有逃单

    • 律师回复: 2024-11-22 14:47:28

      那这种情况商家可以找你协商,如果拿用餐的视频发朋友圈侵犯了你的肖像权,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道歉

    • 用户追问: 2024-11-22 14:51:38

      好的 谢谢律师 那我要诉讼的话 要怎么操作?

    • 律师回复: 2024-11-22 15:07:11

      首先需要有店铺的营业执业信息,消费小票,以及证据材料,包括视频录音图片等,然后去法院起诉即可

  • 杨家豪律师
    月帮助9
    浙江正予讼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说的情况商家是构成侵权的,可以进行诉讼维权。
    回复于 2024-11-22 14:49:53 咨询他
  • 王旭律师
    月帮助6
    湖北楚道律师事务所
    你好,商家涉嫌侵权,你可以与对方沟通删除或者起诉
    回复于 2024-11-22 14:50:3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您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店家未经您同意公开您的用餐视频,并配以侮辱性评论,可能侵犯了您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您可以要求店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害。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4-11-22 20:55: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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