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我方驾驶轿车,道路限速60,我方处于下坡路段车速100,此时,与对向车道大货车会车,在会车过程中,大货车车尾(我方视野盲区、没有反应时间),迅速冲出一辆超标电动车(已被警方认定为机动车),以车速20,横跨双黄实线,与我方发生交通事故,我方及时报警呼救120;对方抢救无效死亡。请问,事故双方责任划分大概如何?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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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薇旭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以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为准回复于 2024-11-22 11:24:19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11-22 11:26:44
有没有过往的案例经验可借鉴,一般会怎么划分,应该没有全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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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1-22 11:27:31
对方存在过错就不会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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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11-22 11:35:17
如果是主责,出具谅解书的赔付和后续赔偿,应该都是由我方购买的车险赔付吧,交强险额度180000元;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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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1-22 11:38:12
是的,有商业险基本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诉讼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可能会承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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