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我与厦门如意嫂公司签订合同,付了3000定金,尾款还没付,今天早上月嫂不告而别,根据合同规定,月嫂下户需要提前告知我,并且等公司派人接单才可以走,我跟公司提出退掉3000,公司拒绝。公司的说法是需要按天支付月嫂这四天的服务费。

合同纠纷福建省-漳州市2024-11-20 11:26:59156*****231

分享

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对方不告而别不构成违约?
    回复于 2024-11-20 11:27:2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本案中,月嫂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且擅自离开,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定金,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建议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4-11-20 15:36:0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3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可能涉嫌违约,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4-11-20 15:44:4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3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