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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行人正常走斑马线,我骑电动车撞到他(非机动车道被他公司厂车占用,我变道导致,并且有一定的视野盲区),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判? 目前被撞人检查已骨折,说是需要四个月修养,大概会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江苏省-苏州市2024-11-16 08:00:3218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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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调查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
    回复于 2024-11-16 08:16:5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8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第一时间报警定责吗 正常需要赔付医药费 误工费 营养费等等
    回复于 2024-11-16 09:27:20 咨询他
  • 李孝君律师
    月帮助2
    上海段和段(苏州)律师事务所
    条件有限,具体无法得出结论。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11-16 11:20: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1-16 11:40: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事故认定进行索赔,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16 15:44: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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