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对方上法院起诉陪偿三十五万 ,把我列为第一被告,车主列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列为第三被告,请问这样排列是否合理,对赔偿金额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江苏省-南京市2024-11-15 10:11:07137*****490
本人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对方上法院起诉陪偿三十五万 ,把我列为第一被告,车主列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列为第三被告,请问这样排列是否合理,对赔偿金额有什么影响。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