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若被申请人蓝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偿还上述任 意一期款项,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 行有权要求被申请人蓝按照本协议第一项确定的金额一 次性还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欠付本 金为基数,自实际欠付之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至清偿
债权债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4-11-13 12:13:1515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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