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25日自带酒水去一家:校园外KTV(镇海区庄市大道368号(君艳快捷酒店旁))内消费,商家在电梯张贴:禁止携带酒水的通知,拒绝市民携带酒水进入,对此市民不认可,现来电投诉该KTV,要求职能部门查处。 2.最后消协以商家张贴了谢绝酒水为由不予立案。 3.我们不知道店家到底哪里尽到了告知义务,第一,我们是在美团线上平台下的单,下单时,订单并没有说明不能带酒水。第二,当我们拿着订单去大堂核销时,工作人员也并没有提醒我们不能带酒水。第三,我们核销完前往歌房的电梯上张贴有禁止带酒水的提醒,但我们并没看到。
侵权维权浙江省-宁波市2024-11-05 16:36:3418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