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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初中学校里,班主任规定学生年段量化每扣一分,缴交42元“罚款”,给全班同学买东西吃,可累加。扣分主要由于没有佩戴胸卡,外套拉链没拉,上自习课讲话。累计收了超过1000元。请问有触犯任何法律条文吗?谢谢。

其他福建省-厦门市2024-11-01 20:43:0715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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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2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向教育局反应一下具体问题
    回复于 2024-11-02 09:46:54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3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教育局投诉。
    回复于 2024-11-08 11:11: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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