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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重组家庭,我家长带三个孩子。对方是一人带一孩子。十几年前结的婚。 婚后几年,因为村里分钱,按人头分。父母还有几个小孩平摊出钱一起购买了一个房子,写的我家长名字。 但是房产证是绿色的,房子一楼是商铺,二到四楼是住的。 现在他们感情不和闹离婚。 请问这种情况下,房子是按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还是之前出钱的人都可以分割到一部分?可以的话是平分吗? 辛苦您解答。

婚姻家庭广东省-汕头市2024-10-19 23:23:0313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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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4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其他的孩子也有出钱,也可以要求分配相应的房产份额。
    回复于 2024-10-20 09:23:1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共同财产的话,平均分割,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0-20 10:51:0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4-10-20 12:10: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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