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因为感情不合.分开5年了,中间商量去离婚证!对方不拿任何一直联系不上,不接电话不回信息

婚姻家庭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4-10-04 09:46:32133*****679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牡律师
    月帮助47
    湖南华方律师事务所
    对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回复于 2024-10-04 09:47:4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0-04 09:49:30

      需要怎么做?麻烦给一个流程!或者找律师去哪里找比较靠谱?一般需要多少钱

    • 律师回复: 2024-10-04 09:50:32

      可以在当地委托律师起诉的。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8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需要提起第一次离婚诉讼,自不判决离婚又因感情不和分局后可判离婚
    回复于 2024-10-04 09:53:5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7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私信指导。
    回复于 2024-10-04 10:23: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0-04 10:56:56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