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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0月1日01点左右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交警已处理完毕,事故是卡车司机车上装的东西掉到路上引起多次事故,我是其中一个。事故是车辆受损,人员无伤亡。认定书是卡车司机全责。卡车司机现在只让保险公司出一次险,只负责赔偿一次。联系保险公司他们回复只能起诉卡车司机。 想咨询下 1.这种情况是在事故地点起诉还是可以到我居住地起诉?(户籍地和目前居住地不一样) 2. 起诉时间是在我修车后有了票据再起诉?还是修车之前起诉? 3. 要求的赔偿都有哪些赔偿?除了修理费,比如误工费,还有往返法院所产生的路费,住宿费是否可以赔偿?事故发生地无法修理车辆,车辆后期运输到可修理的城市的费用是否赔偿? 谢谢!

交通事故河北省-张家口市2024-10-02 17:26:2013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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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0-02 20:59: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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