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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的问题,在老挝旅游(九月二日至八日七日游)第四天被人把我的右手无名指和小指夹在门缝里,鲜血直流且骨折,到现在也没有道歉和赔偿。医药费有保险公司负担的,我要求他赔偿精神损伤费和营养费,因为他的态度不好,所以我要求赔偿经济授失,我想咨询一下可行吗?

其他上海市2024-09-25 15:22:4817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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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58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的合理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提供证据材料,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25 15:23:39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022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行,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25 15:29:5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9-25 16:39: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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