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9月,租了15间房间开民宿,当时约定每平米30元,合同签订面积700平米,当时未看房产证,合同上写有房间数量和房号,写明租金21000元每年,并在2020年-2022年因为疫情原因,向房东提出租金减免,已经每年减了1W,合计3W元; 2、目前情况:2024年重新根据房产证复印件计算,房产证总的建筑面积小于合同面积44.2平米,相当于每月多交1300多房费; 3、目前想要求房东退回多收的租金或者做房屋后续租金的抵扣,是否可行?现在房东要求把疫情期间支持的3W元先抵扣掉,其他多交付的租金按五年返还,这个是否合理?能否把此份合同定性为合同欺诈?或是让房东一次返还?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09-15 21:53:1413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