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8年,婚后感情一直不好。 5年前生完孩子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考虑到孩子年幼,女方同意不离婚并尽量想办法缓解关系。 去年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支付20万(是结婚后男方给的所有生活费)孩子一直跟女方一起生活。 从去年男方提出离婚谈判无果之后,双方再无联系。 这种女方应该怎么尽快离婚。
婚姻家庭湖北省-荆州市2024-09-02 09:44:2513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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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26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9-02 11:21: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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