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房子婚前买房,男方拿着父母钱,去和女友拿着5万元去付首付,写的女方名字,一年之后结婚了,登记结婚一年半后,女友提出离婚,说房子归男方,女方要十五万补偿,房贷婚前婚后月供都是男方还得,房子婚后装修,女方出资约15万,女方要求把家具家电都拉走,我们婚后一年半也没有共同生活,只是偶尔出去开房,一年不超过5次
婚姻家庭北京市2024-08-31 20:55:39176*****08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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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5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9-01 09:19: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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