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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上班的时候与工友发生争执,被工友打伤,头部到医院缝了三针,休息了十几天。期间厂里作为第三方协调,我要求地方补偿我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就这两项,其它杂七杂八的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都没提。医疗费我手机有看病时的电子票据,误工费就是看病耽误上班时间的工资,这个工资的标准就是最近三个月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现在对方不同意,说随便给个两千块钱就可以了。我现在怎么办?我想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时间已经过去十多天了,我现在可以选择报警吗?警察会受理吗?

经济金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2024-08-26 18:30:4518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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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协商不了了,那就去做鉴定,然后起诉赔偿。
    回复于 2024-08-26 18:42:19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8-26 18:42:34

      你这边也可以及时去报警,虽然时间比较长,但是也可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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