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给女方有转转记录,结婚后女方不让上班要求我在店里帮忙,婚后我们双方签字贷款还了她的账,经常以各种理由吵架,说我和别的女人有关系,我压根就不认识那些女的,动不动要离婚,我前期的钱也不归还,而且三年里在她店里也一分不会给我,我是头婚,他是二婚带个孩子,现在我帮她孩子上大学了她要离婚,好无助,求援助,谢谢
婚姻家庭甘肃省-酒泉市2024-08-07 17:12:14138*****476
律师回复
-
-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412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8-08 12:50:25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