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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做了伤残鉴定也庭前调节了,调节文书上明确了(不含后续手术费),对方要取钢板,当时问了法官,说是按医院发票转账给对方就可以了。现对方住院三天,起诉我了,叫医院又开了一个月疗养,现在对方要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五万,我想问一下之前的判决就不算了吗,庭前调节的还算嘛,文书上写的还做数吗

交通事故四川省-成都市2024-08-01 13:18:3318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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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25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调解书载明的具有效力的。
    回复于 2024-08-01 13:20:28 咨询他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10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可以让他就二次手术费起诉
    回复于 2024-08-01 13:33:39 咨询他
  • 卿航博律师
    月帮助0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你的意思是首次起诉你们的时候达成调解,并由法院作出了调解书,但调解书并未包含后续医疗费哦;那么我就基于上述情况,作出解答,误工费只支持到定残之日(这次应不支持),后续医疗费根据医疗票据的金额为准,大头就是这些,还有不明白的.
    回复于 2024-08-02 13:24: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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