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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一女性共同生活18年,生活期间所有工资交给她,后来父亲生重病,到现在要准备后事的阶段,她一直没出过钱,说是父亲的钱都在生活中用完了,请问我身为子女,是否可以追回他们的人生活期间,属于我父亲的财产?

其他江苏省-连云港市2024-07-23 13:14:3417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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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2
    山西丰图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如果有相关财产的证据,可以主张追回。
    回复于 2024-07-23 13:16:01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79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不能,需要您父亲自己起诉。
    回复于 2024-07-23 13:53:13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478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父亲与你母亲还是不是婚姻关系,如果你父亲已经是单身的话是不能追回的,如果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母亲可以以追回夫妻共财产的名义追款
    回复于 2024-07-23 13:53:39 咨询他
  • 王孟辉律师
    月帮助12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如果与另一女性共同生活发生在你父亲婚姻存续期间,生活期间所有工资这应当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如果是离婚后那你应当尊重父亲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
    回复于 2024-07-23 14:09:54 咨询他
  • 郭鉴贤律师
    月帮助1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以你母亲的名义起诉
    回复于 2024-07-23 14:29: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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