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独生子女,父母是农民,结婚是按男方迎娶习俗,婚后男方陈伟平自愿迁户口在女方这边,变成农村户口,一直在女方这边生活,并育有一儿一女。女儿随男方姓陈。 男方在女方家里生活费用和做生意及买车买金,都是女方家里支出。与女方父亲多次借钱,多次拿用女方银行卡,向女方要钱,两孩子出生和女方月子费用等都是女方支出,男方外面说欠债跑路,多年不归家,现女方家庭经济困难,协议离婚,男方说2孩子归女方,一年给2孩5000元,能再争取点补偿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07-06 07:22:2413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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