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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020年8月家里一个表哥找我借了银行卡号,没有说明用处,因为关系还可以,据说还是做了小老板,然后就没有思考就报卡号给他了,一年的时间里前后转了40余万金额,从中我没有盈利一毛钱,陌生人转给我多少,我就全部转回去给他了,24年1月,这张卡被吉林磐石公安局冻结了,说涉网络赌博,想通过认缴罚金处理

经济金融吉林省-吉林市2024-07-01 16:40:0015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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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名下的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并声称涉及网络赌博。虽然您没有直接参与赌博活动,也没有从该活动中获利,但作为银行卡的持有人,您可能被认为涉嫌协助他人进行非法活动,这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内容,赌博罪的定义包括“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以及“开设赌场”的行为。如果您的银行卡被用来进行赌博活动,即使您没有直接参与赌博或从中获利,您也可能被视为知情者或共犯。 至于您提到的“通过认缴罚金处理”,这通常是一种行政或刑事罚款的处理方式。在某些情况下,警方或检察机关可能会允许犯罪嫌疑人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然而,这种做法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而且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 如果您被指控涉嫌犯罪,您应该尽快寻求法律援助,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同时,您可能需要解释银行卡为何会被用来进行非法活动,以及您是如何得知和回应这一情况的。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证据可以帮助您为自己辩护。
    回复于 2024-07-01 16:46:35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2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你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回复于 2024-07-01 16:46: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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