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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号,对方未满十二岁骑自行车突然拐弯,我方非机动车避让,摔倒两根肋骨骨折,对方未摔倒。 交警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未靠右行驶,右侧停的都是机动车) 双方都去医院检查,我方住院花4千,对方花六千多 目前对方不愿协调,不愿赔偿,说我们过分医疗,医生不让住院我们硬要住。 请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起诉吗,如果起诉3/7划分,我能获得多少赔偿?他住院花了6千多还要我赔偿他吗?(能否判定他过度治疗)还有我的误工费等。

交通事故江苏省-徐州市2024-05-27 22:00:101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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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478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们俩人都干什么呀 ,摔倒的花几千元倒是可以理解 ,没摔倒就花了6000元 那花在哪儿了 ,这不就是过度医疗吗 ?通过诉讼解决吧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5-27 22:17:34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没有过度治疗的说法,都要根据发票
    回复于 2024-05-27 22:26:5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05-28 14:25: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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